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該法規定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酒類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酒類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酒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此項工作也是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和國家衛生城市復審工作的重要內容。
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維護學校周邊食品安全,濱州市沾化區市場監管局在推進創城迎審工作中對主城區中小學校周邊200范圍內經營場所進行拉網式排查,全面摸排校園周邊售酒行為并建立問題臺賬,全面進行整改。執法人員同時還積極向銷售者宣傳不得在學校周邊設點售酒、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等最新規定。
截至目前,已摸排完主城區7個中小學校,發現校園周邊200米以內9家酒銷售網點,已整改完成4家,共張貼不向未成年人銷售酒標識504張,該項工作仍在進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