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萊三山門賓館采購集中消毒餐具未查驗、留存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消毒合格證明案 2021年6月24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三山門賓館現場檢查時,當事人采購時未查驗、留存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消毒合格證明。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登州君緣炒雞店采購食品時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案 2021年6月20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登州君緣炒雞店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采購食品時未查驗供貨者的資質證明材料、購進票據和合格證明材料。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面香百勝面館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2021年6月20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百香百勝面館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現場提供不出三名從業人員的有效健康證明。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六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于圣餐飲有限公司小城怡景分店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2021年6月20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于圣餐飲有限公司小城怡景分店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現場提供不出兩名從業人員的有效健康證明。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六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梅宇砂鍋麻辣燙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2021年6月20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梅宇砂鍋麻辣燙店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現場也提供不出從業人員的有效健康證明。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六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大柳行鎮智華商店購進食品時未查驗供貨方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案 2021年6月17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大柳行鎮智華商店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采購食品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天生飯店未按照要求對餐具、飲具進行消毒案 2021年6月21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天生飯店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有消毒柜,消毒設備未運行,當事人未能提供2021年的消毒記錄。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按照要求對餐具、飲具進行消毒,保存相關記錄文件,并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大辛店鎮大辛店老魏包子鋪未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自查案 2021年6月17日, 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大辛店鎮大辛店老魏包子鋪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現場未提供出安全自查材料。當事人在經營時未開展安全自查,未建立安全自查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洪鑫小吃部未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自查案 2021年6月17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洪鑫小吃部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現場未提供出安全自查材料。當事人在經營時未開展安全自查,未建立安全自查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小門家鎮守杰糧油批發部采購食品時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案 2021年6月9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小門家鎮守杰糧油批發部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當事人進貨時未查驗供貨商的許可證,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小門家鎮煒焓商店采購食品時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案 2021年6月15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小門家鎮煒焓商店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當事人進貨時未查驗供貨商的許可證,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