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局機場分局: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改革效能,擴大改革受益面,2021年初,前期在自貿試驗區內試點的低風險食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改革措施在全市范圍內推廣實施。根據國家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告知承諾和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現就進一步落實《上海市低風險食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告知承諾改革措施
各單位要全面落實低風險食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改革措施,嚴格按照《辦法》中規定的低風險食品類別、品種和辦理程序,實施生產許可告知承諾;不得擅自擴大或隨意縮小告知承諾的類別、品種范圍,不得變相增加告知承諾許可條件,不得以任何借口暫緩或拒不實施。各單位應當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細化操作辦法,加強宣傳貫徹培訓,扎實有力推進,確保告知承諾改革措施落到實處。
二、全面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各單位在開展事中事后監管時,要積極推進信用監管,建立健全日常監督檢查與低風險食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銜接和協同監管機制,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
?。ㄒ唬z查內容
1.《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檢查,是對被審批人承諾內容是否屬實進行的檢查。許可部門應當在作出準予許可決定后,及時將相關許可材料送達實施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的部門,由后者在作出準予許可決定后30個工作日內組織開展告知承諾監督檢查。告知承諾監督檢查內容包括《食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監督檢查要點表》(見附件1)所列項目,監督檢查結束后,檢查人員應當場如實記錄監督檢查情況,進行綜合判定,確定檢查結果,并制作《食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詳見附件2)。檢查項目無扣分項,即總得分率為100%的,檢查結果判定為符合;檢查項目有扣分項,但單項得分無0分項且總得分率≥85%的,檢查結果判定為基本符合;檢查項目單項得分有0分項或者總得分率<85%的,檢查結果判定為不符合。
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需要,向許可部門申請派遣食品生產許可核查員作為檢查人員協助開展檢查,許可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2.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部門可結合告知承諾監督檢查,開展對被審批人的日常監督檢查,監督檢查按照《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食品生產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指導的通知》(滬食藥監食生〔2016〕381號)的要求執行。
(二)后續處置
1.對于告知承諾監督檢查結果判定為基本符合的,被審批人應當在1個月內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并向實施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的部門提交整改結果書面報告,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整改結果書面報告的2個月內對被審批人開展日常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存在的問題是否已進行整改。
2.對于告知承諾監督檢查結果判定為不符合的,被審批人應當在1個月內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并向實施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的部門提交整改結果書面報告;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被審批人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生產活動。被審批人逾期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后仍被判定為不符合的,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將相關檢查材料送許可部門,許可部門依法啟動許可撤銷程序。
3.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部門依法組織開展告知承諾監督檢查時,發現被審批人違反承諾,或者存在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依據《上海市行政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辦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號)第十四條的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依法應予以吊銷許可證的,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吊銷許可證。
4.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部門要將告知承諾相關檢查材料及時整理,納入食品生產監管檔案。
三、不斷改進提升服務質量
各單位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結合深入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和“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針對企業和辦事群眾業務流程不熟悉、政策不清楚等問題,加強政策宣貫和指導,暢通意見建議的收集渠道,主動提供咨詢引導服務,疏通“堵點”,解決“難點”。要不斷改進窗口服務質量,落實落細食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改革措施,不斷提升食品生產許可工作水平。
各單位在推進實施低風險食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過程中,要積極探索、及時報送好做法、好經驗;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時與市局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處溝通(聯系人:許天樂,電話:64220000轉2205分機)。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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