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171批次監督抽檢結果,涉及糧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酒類、茶葉及相關制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薯類及膨化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調味品、方便食品、飲料、罐頭、食糖、豆制品、糕點、淀粉及淀粉制品、蜂產品、餅干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1大類。其中不合格樣品2批次,合格樣品169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檢驗項目見附件。
不合格樣品2批次,具體為:
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晉中市安泰佳和經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由太谷縣瑞利食用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菜籽油中苯并[a]芘超標,生產日期2018年11月06日,苯并[a]芘檢出值14μg/kg,標準值≤10μg/kg。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2.酒類1批次,永濟市客樂優購生活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由永濟市桑落王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桑落陳釀高粱酒(清香型白酒)中酒精度低于標簽明示值,生產日期2018年6月2日,檢出值39.8%vol,標簽明示42±1.0%vol。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合格樣品169批次,具體為:
1.糧食加工品33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等11項指標。
2.乳制品5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等14項指標。
3.肉制品1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等14項指標。
4.酒類23批次,檢驗項目為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等14項指標。
5.茶葉及相關制品5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2項指標。
6.糖果制品3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等7項指標。
7.蔬菜制品7批次,檢驗項目為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等22項指標。
8.蛋制品4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等4項指標。
9.薯類及膨化食品7批次,檢驗項目為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等10項指標。
10.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1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標、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等11項指標。
11.調味品16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理化指標、微生物指標等27項指標。
12.方便食品8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標等13項指標。
13.飲料17批次,檢驗項目為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指標等40項指標。
14.罐頭5批次,檢驗項目為食品添加劑、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標等11項指標。
15.食糖1批次,檢驗項目為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等7項指標。
16.豆制品12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指標等13項指標。
17.糕點9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理化指標、微生物指標等25項指標。
18.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等7項指標。
19.蜂產品3批次,檢驗項目為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獸藥殘留等13項指標。
20.餅干2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理化指標、微生物指標等14項指標。
2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檢驗項目為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等11項指標。
針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導相關市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督促企業查找原因,消除隱患。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
備注:
1.苯并[a]芘
造成產品中苯并(α)芘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帶入,如油料在機械收獲、運輸、晾曬、加工等過程中受到污染;過程控制不嚴,如油料炒制溫度控制不當或者加工時間不合理等。
2.酒精度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時,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酒精度是白酒的一個理化指標,含量不達標會影響白酒的品質。本次測定值超出標準允許差范圍。其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檢驗能力不足,造成檢驗結果偏差,或是包裝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導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也有可能是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