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類別 | 國家標準 | 發布日期 | 2012-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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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狀態 | ![]() | 實施日期 | 2013-03-01 |
頒發部門 | 衛生部,農業部 | 廢止日期 | 2014-08-01 |
標準介紹
GB 2763-201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本標準規定了食品中2,4-滴等322種農藥2293項最大殘留限量。
本標準適用于與限量相關的食品。
食品類別及測定部位(附錄A)用于界定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應用范圍,僅適用于本標準。如某種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應用于某一食品類別時,在該食品類別下的所有食品均適用,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本標準被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2014-8-1實施)代替。
本標準代替以下標準,其他國家標準中涉及本標準中的指標以本標準為準:
——GB 2763-2005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部分有效)(含第1號修改單);
——GB 2715-2005 糧食衛生標準中的4.3.3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 GB 25193-2010 食品中百菌清等12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GB 26130-2010 食品中百草枯等54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GB 28260-20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阿維菌素等85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本標準實施后,以下標準作廢:
——NY 660-2003 茶葉中甲萘威、丁硫克百威、多菌靈、殘殺威和抗蚜威的最大殘留限量;
——NY 661-2003 茶葉中氟氯氰菊醋和氟氰戊菊醋的最大殘留限量;
——NY 662-2003 花生中甲草胺、克百威、百菌清、苯線磷及異丙甲草胺最大殘留限量;
——NY 773-2004 水果中啶蟲脒最大殘留限量;
——NY 774-2004 葉菜中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醚菊酯、甲氰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氯氰菊酯、四聚乙醛、二甲戊樂靈、氟苯脲、阿維菌素、蟲酰肼、氟蟲腈、丁硫克百威最大殘留限量;
——NY 775-2004 玉米中烯唑醇、甲草胺、溴苯腈、氰草津、麥草畏、二甲戊樂靈、氟樂靈、克百威、順式氰戊菊酯、噻酚磺隆、異丙甲草胺最大殘留限量;
——NY 831-2004 柑橘中苯螨特、噻嗪酮、氯氰菊酯、苯硫威、甲氰菊酯、唑螨酯、氟苯脲最大殘留限量;
——NY 1500-2007《農產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NY 1500-2008《蔬菜、水果中甲胺磷等20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NY 1500-2009《農產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本標準規定了食品中2,4-滴等322種農藥2293項最大殘留限量。
本標準適用于與限量相關的食品。
食品類別及測定部位(附錄A)用于界定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應用范圍,僅適用于本標準。如某種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應用于某一食品類別時,在該食品類別下的所有食品均適用,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本標準被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2014-8-1實施)代替。
本標準代替以下標準,其他國家標準中涉及本標準中的指標以本標準為準:
——GB 2763-2005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部分有效)(含第1號修改單);
——GB 2715-2005 糧食衛生標準中的4.3.3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 GB 25193-2010 食品中百菌清等12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GB 26130-2010 食品中百草枯等54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GB 28260-20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阿維菌素等85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本標準實施后,以下標準作廢:
——NY 660-2003 茶葉中甲萘威、丁硫克百威、多菌靈、殘殺威和抗蚜威的最大殘留限量;
——NY 661-2003 茶葉中氟氯氰菊醋和氟氰戊菊醋的最大殘留限量;
——NY 662-2003 花生中甲草胺、克百威、百菌清、苯線磷及異丙甲草胺最大殘留限量;
——NY 773-2004 水果中啶蟲脒最大殘留限量;
——NY 774-2004 葉菜中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醚菊酯、甲氰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氯氰菊酯、四聚乙醛、二甲戊樂靈、氟苯脲、阿維菌素、蟲酰肼、氟蟲腈、丁硫克百威最大殘留限量;
——NY 775-2004 玉米中烯唑醇、甲草胺、溴苯腈、氰草津、麥草畏、二甲戊樂靈、氟樂靈、克百威、順式氰戊菊酯、噻酚磺隆、異丙甲草胺最大殘留限量;
——NY 831-2004 柑橘中苯螨特、噻嗪酮、氯氰菊酯、苯硫威、甲氰菊酯、唑螨酯、氟苯脲最大殘留限量;
——NY 1500-2007《農產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NY 1500-2008《蔬菜、水果中甲胺磷等20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NY 1500-2009《農產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