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25號),規范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多品種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工業和信息化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食鹽專營辦法》和相關國家標準,制定了《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規范條件》(附件1)和《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規范條件管理辦法》(附件2),現予公告。
附件2.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規范條件管理辦法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8年4月12日 |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25號),規范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多品種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工業和信息化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食鹽專營辦法》和相關國家標準,制定了《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規范條件》(附件1)和《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規范條件管理辦法》(附件2),現予公告。
附件2.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規范條件管理辦法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8年4月12日 |